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一、
劳动合同期限的意义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几种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单位是首次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员工本人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无合同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3次续签的时候可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